唐山市丰润区建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某某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丰执恢字第21号
申请人***,农民。
被执行人唐山市丰润区建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高利浦村南。
负责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与唐山市丰润区建源建筑安装仲裁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2)丰劳调字第198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