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筑装饰有限公司

上海比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上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2015)静执字第1113号
原告上海比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上筑装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静民一(民)初字第232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原告申请,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拔、扣留、提取被执行人上海上筑装饰有限公司钱款人民币123526.50元及利息,或查封、扣押、变价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邵伟忠 审判员  桑 斐 审判员  汪 琦
书记员  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