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

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与**、河北白洋淀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983执保1591号
申请保全人泰安市双泰建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北白洋淀酒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2020)鲁0983财保295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811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19年9月21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0年9月22日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在山东枣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811万元,暂停向被申请人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支付,冻结期限三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0)鲁0983执保1591号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