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保50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孙远法、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作出(2021)鲁0983财保4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21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1年1月7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城新城支行账户3700××××9421_1银行存款210000元,实际冻结2100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1)鲁0983执保50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