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宇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兴宇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鲁0983执恢83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0年4月20日出生,汉族,住肥城市。 被执行人:山东兴宇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肥城市王瓜店镇东大封村。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兴宇建设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支付案件款191948.86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执行费1708元由申请执行人2780负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