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504执67号之一
申请人:***,男,汉族,1959年2月28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1年9月2日出生,住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
被执行人:阜阳市煜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碧水雅苑安置区B区9号楼1单元2701室。
本院在***申请执行***、阜阳市煜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长期履行的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504民初280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方雪峰
审判员 蔡启发
审判员 伊长城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日
茹书记员杨靖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