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圣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乐亭县圣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内0622民初1485号
原告:***,男,1988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住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林澍,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婷,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乐亭县圣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乐亭镇大钊路101号。
法定代表人:顾云飞,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川掌镇五圪图村。
法定代表人:张彬。
原告***与被告乐亭县圣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部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五圪图精煤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5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现原告***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4618元(原告已预交2309元),减半收取计2309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白洁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法?官?助?理???钱玉轩
书??记??员???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