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鹏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曾铁成工资1500元,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被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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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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