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鹏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且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被罚款200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0-01-13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2026年1月诚信信息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
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湖南凯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