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825执1829号
浙江龙***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大治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浙江龙***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大治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2020)浙0825民初2017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龙***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模环乡大治村村民委员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825执182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