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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武汉市鹏信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2014)鄂蔡甸执字第00635号 ***: 武汉市鹏信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鄂蔡甸民二初字第0033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已履行法定义务,故本案业已执行结束,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