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师宗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云0323执保193号
申请人:***,女,汉族,1970年5月23日生,麒麟区人,现住曲靖市麒麟区。
被申请人:云南驰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天瑞家园)3#幢第3层C区-303号,负责人:冯兴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665524693E。
本院在执行***与被申请人云南驰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师宗县人民法院(2021)云0323民初186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1年7月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查控,本院已对被申请人的账户进行冻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师宗县人民法院(2021)云0323执保19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马骏淘
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书记员 宋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