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灏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长灏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402执560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长灏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扣划被执行人广东长灏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存款35714元。至此,本院(2019)浙0402民初770号民事判决中确定的法律义务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第(4)项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20)浙0402执560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