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和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322执473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和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25日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为:106097元和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措施:无。经执行至今已实际执行到位标的:100000元。其余执行请求,申请执行人南京和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执行费1400元由被执行人徐州天裕燃气发电有限公司承担。
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和解并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