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491执1211号
申请执行人:**,女,1981年9月20日出生,汉族。
被执行人:皇***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皇***能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劳人仲案字(2022)第157号仲裁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皇***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现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该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劳人仲案字(2022)第157号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 慧
审判员 李 鹏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