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03执2890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湖南国信伟大建筑工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