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黔0423执223号
***、湖南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湖南世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黔0423民初2236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收到通知书后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将执行款18350.00元打入法院账户,申请人已领取执行款。综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黔0423执22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2月24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