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山东华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321民初2977号 原告: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1990年3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系该单位职工。 被告:山东华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188号玉龙大厦A座1413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78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 原告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华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25日立案。原告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开拓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张 硕 书 记 员 刘 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