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903执1042号 ***、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原告***与被告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浙0903民初953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3年8月1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强制执行应由被执行人浙江中欣建设有限公司偿付的工程款296153.31元及相应利息。本院于同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于2023年8月18日偿付了工程款296153.31元、一般利息61031元和加倍利息570元并负担了本案案件受理费2784元和执行申请费4342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