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 海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226执9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宁波晶兴建设有限公司为劳动争议仲裁一案,宁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浙宁海劳人仲案(2022)568号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1月3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同日立案执行。申请标的89000元、执行费1235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立案执行的(2023)浙0226执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