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0122民初1904号
原告: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3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1676636XB。
法定代表人:李自贵,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铁,河南铁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航海东路豫英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1004160472162。
法定代表人:文广轩,该学院院长。
原告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日立案。原告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杨景慧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尚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