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1002执133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8月28出生,汉族,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城故事。
被执行人威海市银星装饰配套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威海市银星装饰配套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2日作出(2018)鲁1002民初736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工程款2万元,我院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002民初736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