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12执2094号
**创新兴达石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创新兴达石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通过本院的执行,被执行人**创新兴达石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执行款33480元、执行费442.6元、诉讼费626元;、被执行人***已履行执行款30000元、执行费398.4元、诉讼费543元。所有执行款已履行完毕。**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浙0212民初17771号民事判决书[即执行案号:(2020)浙0212执2094号]已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