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源三维钢结构有限公司

山东沂源三维钢结构有限公司、某某承揽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鲁0323财保16号
申请人:山东沂源三维钢结构有限公司,住所地沂源县悦庄镇南踅庄村。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男,汉族,1978年1月28日出生,住淄博,
被申请人: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中润华侨城南门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本院受理申请人山东沂源三维钢结构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于2018年3月2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被申请人***、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0000元,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淄博佰乐堡酒店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30000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书记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