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中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中炬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云0112执225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中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云南中炬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昆明普尔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云南中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中炬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5)西法民初字第690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6年9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查实,被执行人云南中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中炬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重新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马驰原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