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众志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晋0109执3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众志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成都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执行人四川众志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太原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4)并仲裁字第0279号国内仲裁裁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5年01月02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1997683.83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申请执行费人民币22377.00元. 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2020060.83元。至此,四川众志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并仲裁字第0279号国内仲裁裁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