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海乐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黑0202执207号
河北海乐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齐翔建工集团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海乐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齐翔建工集团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202民初1487号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齐齐哈尔市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企业名称:齐翔建工集团中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将本案执行的基本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以供双方当事人核实,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