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403执242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润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的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润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共计130450.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0450.05元,其中执行127517.05元,执行费1829.00元,案件受理费1104.00元。本院已于2023年3月31日将执行款127517.05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被执行人山东润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2022)甘0403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
本院(2022)甘0403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