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浙0105执3402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组织机构代码:766405255。
被执行人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织机构代码:321874008。
申请执行人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浙010民初84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责令被执行人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返还申请执行人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欠款本金527760元及相应的利息。
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破申65号裁定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被执行人杭州九好店商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琰
审判员 洪影
审判员 方勇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