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佳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弘骏机械厂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105执3376号

广州市**机械厂: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105民初23399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2月9日立案执行,案号为(2021)粤0105执3376号。经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机械厂司已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本院(2021)粤0105执3376号案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