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南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淄博市临淄区南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321执568号
申请执行人: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索镇东镇村。组织机构代码:68593142-1。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南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淄区辛华路3877号。信用代码:370305228001633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68年7月27日生,汉族,住沂源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淄博裕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淄博市临淄区南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递交撤销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鲁0321民初24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