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502执保19号
申请保全人安阳市森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安阳市森威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3884215.00元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常波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