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杭州华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111执43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杭州华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杭州华博消防设备有限公司案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