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龙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楚捷公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鄂9005执1970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龙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红锦路22号总商会大厦9-4。
法定代表人曾邦海,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湖北***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潜阳西路39号。
法定代表人廖政,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龙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湖北***共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不动产进行了查封,因该不动产所涉土地使用权被其他法院首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首封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本院拟对该案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重庆龙跃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表示同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鄂9005执19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世平
审判员  胡晓明
审判员  刘宇翔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胡德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