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粤07执保5号
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东省江门中医药学校与被申请人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现将财产保全情况通知如下: 已于2020年1月15日续行查封江门市环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建设三路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4日。 申请人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30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已保全的财产将自动解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