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08民初30041号 原告: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2区683号楼理工科技大厦401。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综合部员工。 被告:**,男,住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诉讼过程中,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未损害其他当事人之合法权益,故本院准许其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理工雷科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