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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浦江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26执244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浙江浦江加百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浦江加百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本案应执行浙浦江劳人仲案【2021】212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被执行人浙江浦江加百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应支付执行款3822.61元,本院现已执行3822.61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