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桂0503执保166号
综合审判庭、***、中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保全人***申请被保全人中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3)桂0503民初1134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4月4日实际冻结中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存款1638928元,冻结期限一年,冻结限额1638928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2023)桂0503民初1134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