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邦魏理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世邦魏理仕(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京乾实业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沪0106民初34633号
原告:世邦***(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罗山路****。
法定代表人:LUKEPETERMOFFAT,华东区董事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京乾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住所地上海市宝山区iv>
法定代表人:朱梅珍。
委托诉讼代理人:童秉彬,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天天,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世邦***(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京乾实业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3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姚 峥
审 判 员  万健健
人民陪审员  梁钟芳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陈 玲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