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38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解除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众海劳务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惠东县高潭革命老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323民初55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已解除了(2021)粤1323民初5526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江苏众海劳务有限公司在××银行大港支行(账号:5534********)存款的冻结。
自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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