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1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解除保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众海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粤1323民初888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已解除了(2021)粤1323民初8887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江苏众海劳务有限公司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账号:5534********)存款的冻结。
二、已解除了(2021)粤1323民初8887号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在××××银行项城市支行(账号:6228********)存款的冻结。
自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