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苏0506执504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0年3月17日生,汉族,住上哈市徐汇区。
被执行人迪堡金融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付咏雪。
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孙成通。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迪堡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19)苏05民终5187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迪堡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迪堡金融设备有限公司、浪潮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46870.48元。
二、不足之数,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跃辉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 沈 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