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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303民初8145号 原告:***,男,1992年1月30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村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2日立案,原告***于2023年8月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