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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某等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鲁0305民初6000号 原告:***,女,1982年6月22日出生,汉族,现住临淄区。 被告:***,男,1965年3月24日出生,汉族,现住淄博市桓台县。 被告:山东天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淄博市桓台县***桓路3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164411893B。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原告***诉被告***、山东天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于 建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