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双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11158号
原告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双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2月11日立案。原告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665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332.50元,由原告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