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锐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洛阳硅特玻璃科、广州锐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311执5857号
洛阳硅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锐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洛阳硅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锐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60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659元,其中,本金6609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洛阳硅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至此,洛阳硅特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0311民特8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