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粤0304执2213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鹏盛社区八卦一路八卦岭工业区617栋70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4162117K。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女,1982年8月2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天津市蓟县。
被执行人:***,男,1982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住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顺易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23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立案。
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案款40579元,扣除执行费、诉讼费979元后,申请执行人可得39600元。本案申请执行人已全额受偿,本案已执行完毕,债权债务已结清。
本院认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23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民终3234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