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巨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鸡西市巨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鸡西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黑0302执399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鸡西市巨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法定代表人:于佐胜,经理。
被执行人:鸡西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住所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鸡西市巨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鸡西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经过网络拍卖,竞买人**以365152元竞买了被执行人鸡西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的,位于糖酒公司X楼X单元X室,面积92.21平方米房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登记在被执行人鸡西市糖酒副食品总公司的,位于糖酒公司X楼X单元X室,面积92.21平方米房屋过户到**名下。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