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云0112执6714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4年1月26日出生,身份证登记住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
被执行人: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67870612XR。
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香樟十六坊7幢7-07号。
法定代表人:武光坤。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云南耀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3055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本院认为,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民初185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本案依法予以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云0112执671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