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佳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0122执82号 申请执行人:青海佳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青海佳豪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建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青0122民初179号民事调解书,于2023年1月13日已执行完毕。申请标的为180000元,执行到位标的为180000元。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